第29章
同一个时间,又下起了小雨,黄昏落下,河水也浑浊了起来。回客栈的路上,魏邵天的步子很慢,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,并没有把渐大的雨势看在眼里。 原本昨天他就应该回到城寨,如果顺利,现在他已登上了返程的船。 可他走不了,也不想走。 这两天,是他偷来的。 下了雨,白泥地变得很泥泞,天黑,乡间小路没有照明,宋瑾瑜每一步都踩得很小心,尽量不踩到泥洼。不像他,后背挺阔坚实,每一步都迈得很稳,不容置疑。 到了客栈门口,魏邵天说:“你先上去,我去买点东西。” 宋瑾瑜进到客栈里面,抖了抖身上的水,打开钱包,里面的纸币所剩无几。 结完房费,老板问她:“明天还住吗?”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,宋瑾瑜拢了拢头发,原本平静的心生出一丝躁意,“我不知道。等他回来了,你问他。” 魏邵天走到那间挂着红灯笼的客栈,老板在楼下打扑克,牌桌上的人皮肤黝黑,说着方言。 魏邵天看到了那天的领队,走过去,“做不做生意?” 领队扔了手里的牌,“等我回来再接着打。” 走到外边,魏邵天点上烟吸了两口,“难怪我说昆明的时候,你不信。” “都是水路上的人,从哪来不重要。” 缅泰柬老越遍布云南帮,魏邵天不是第一次和他们打交道,“这条水路,不是一家的。今天我路过,下次总有你路过的时候,都是为了挣钱。” 领队也不废话了,“不是要做生意?” 魏邵天从裤兜里拿出一张纸条,“明天帮我送个人到巴色,这个地址。人安全到了,给你这个价,美金。” 洗完澡,魏邵天还没回来,宋瑾瑜擦干头发,走到窗边看了好几回,没看到人,焦虑不安的坐回到床上。 她想起白天撞见他在树林里和伊丽莎白的场景,他也许去找她了,金发辣妹,应该是他喜欢的类型。 可她又觉得,他应该不会。 魏邵天用买烟剩余的钱买了些水和食物,才回到了客栈。房门虚掩着,宋瑾瑜穿着睡裙,光脚坐在窗边,戴着耳机听音乐。 他把塑料袋放在边桌上,走去窗边,摸了摸衣服干了没有,窗边的人向他递上了一只耳机。 魏邵天没有接,而是背靠窗沿立着,“我有话要跟你说。” 宋瑾瑜知道他要说什么,于是摘下耳机,静静地问:“要烟吗?” 这三个字背后的意思,是他告诉她的,所以他一定很明白。 她目光烁烁,发间还有雨水的气息,腥甜而甘冽,原始而自然。 魏邵天对她的邀约无动于衷,“我可以一直留在这陪你,但我不可能带你去城寨。” 宋瑾瑜咬着下唇,目光骤然暗了下去。他望着她干涩发白的嘴唇,有一瞬间,想把目光都篆刻在上面。 “为警察做事,能拿几个钱,现在人家要你搏命,难道真要把命赔上?” “有些事,比命重要。” 他叹一口气,“人生没得重来,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。” “我不后悔。” 她像一匹倔强的小狼,誓死不肯对猎物松口。 魏邵天摸了摸她的发顶,“你会的。” 十年前他挂掉那通电话,扔掉那本圣经的时候,也以为自己不会后悔。 世间的路,一旦走错,就没得回头。这个道理,他花了十年才明白。 “恨一个人能恨多久?一辈子?人生很短,也很宝贵,把人生全花在仇恨上,那才是真的傻。” 他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有一个目的。她两手空空,却带着仇恨而来。 可他不是傅桓知,不会教唆她去复仇,更不愿见到她被仇恨镣铐所禁锢。 她应该去看美丽的风景,吃美味的食物,和美妙的人过上美好的人生。因为她值得。 她属于这个世界,而不属于地狱。 屋里的白炽灯晃的有些刺眼,宋瑾瑜站起来,光脚踩在木地板上,“是你要我跟你的。所以我跟着你来了,有什么不对?” 魏邵天靠着窗,点了一根烟,“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个。” “那是什么?一个随传随到的床伴?” 她眼睛红红,看着他,“你怎知我不愿意?” 半截烟灰掉在窗台上,风一吹,飘零四散。 她原本不必用这么烂的招数来接近他。 因为无论她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,他都心甘情愿为她留出后背。 “你说对了,我只是想找个床伴。如果我给了你其他幻想,那对不起。” 魏邵天把烟头扔出窗外,拉下百叶窗,头也不回的往外走。 她在他身后发问:“你要去找伊丽莎白?” “她能给你的,我也可以。” 魏邵天的步子定住,他想起白天他说她像农妇时气郁的神态,竟有些憨然可爱,想必此刻也是如此。 他再无法控制自己的步伐,高大的影子折返回来,彻底笼罩住她。 “这是你说的。” 他身上散发着原始的野性,气息有某种穿透力,贯穿她的身体。他的唇将落未落,在她耳畔徘徊着。他在等她主动。 宋瑾瑜抬手勾住他的脖子,微一踮脚,便撞上了他的鼻子,她反倒越挫越勇,手指摸到下颚新生的胡渣。他身上很烫,胜过湄公河的日光。 魏邵天伸手关掉床头的灯,耐心等她继续。她一声不吭去解他的衬衣扣子,发现很难,又转移到裤扣,发现更不容易,一时间手忙脚乱。 他有些想笑,却还是绅士的问:“用不用我帮你?” 言语间却是奚落的味道。 她更加较劲,因为她不想输给伊丽莎白。这个念头涌入脑海的时候,连她自己都不明白缘由,但却十分清晰明确。 谁说女人没有好胜心和征服欲? 闷热的空气让她呼吸困难,他终于看够了独角戏,决定上手帮她,拉着衣领将已解开三颗扣的衬衣脱下,古铜色的肌肉浸染在月光下。她从没有见过这样的身体,或者说,她见过,但仅限于在杂志画报上。 这是上帝创造男人时所赐予的身体,肌肉并不是绝对完美的,但肩胛的线条刚劲有力,前胸有隐隐的沟壑,像是刀伤。她摸上去,就在要碰到的瞬间,被他捉住了手,推倒在床上。 魏邵天把腰上的枪卸下,反手放在床头柜上,然后用手托住她的背,让她直起身子。当他重获主动权时,她反倒没那么生疏,睡裙被拉高,小腹之下都展露无疑,月光透着百叶窗照进来,在她的身体上留下斑驳的条纹,一明一暗,他的手指可以在上面弹琴。 如果他什么都不做,才是亵渎这一刻的美。 于是他垂首吻她,在上帝的注视下。 她的嘴唇很软,身体也很软。他吻下来,就不会离开。 她当然不会输给伊丽莎白,因为他早已对她爱慕成疾。 “你爸爸的事情,我已经收集好证据。等你十八岁,就可以去法院起诉,我会给你找全安城最好的律师,一定告到他们倾家荡产。” “你当然可以继续念书,我还能送你去上大学,你想念到三十岁都没问题,只要你乖乖跟着我。” “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我对你更好。” 有风吹进来,她醒了。 百叶窗半开着,白色的床帐随风晃动,天光刚露,床上只有她一个人,窗台边晾着的衬衫也不见了。 宋瑾瑜跳下床,整个房间里,再无任何他的痕迹。她来不及深想,穿上衣服,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塞进包里,连鞋带也没来得及系,就匆匆下楼。 老板正在台煮咖啡,她语无伦次的问:“你有没有看见我的同伴,就是……和我一起来的男人,他很高,前天晚上我们一起在这里吃过米粉……” 老板一脸茫然,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。 宋瑾瑜冲出客栈,往渡口狂奔,然而除了游船和本地艄公,再没有别人。 游船下来一个人,冲她喊道:“喂,你是不是在找你男朋友?” 宋瑾瑜茫然的看过去,是那天的领队。 领队走到她跟前来,“天还没亮的时候,他就坐船去了纳卡桑。你要去找他的话,我可以载你去,只要两万基普。” 宋瑾瑜想也没想就付了钱,跟他上船。 渡船驶离东孔岛,领队问她:“你们怎么不一起走?吵架了?” 宋瑾瑜没有回答,她的脑子里是空白的。昨夜种种还清晰在目,她记得,她是在他怀里睡着的。 然后,她做了噩梦,那个重复上演的噩梦。 宋瑾瑜望着滚滚黄水,她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他。 她问领队:“从纳卡桑到柬埔寨上丁,有几条路?” “只有一条,而且很难走。” “你有没有办法送我过去?” 领队想了想,“有是有。就看你肯付多少钱了。” 宋瑾瑜翻开自己的钱包,所有的现金加起来只有二十万基普,她一并掏出来,“这些够不够?不够的话,等有银行我再取给你。” 领队看了眼她手中的钱,讪笑了一下,“有人出了更高的价码,让我送你去巴色。” 宋瑾瑜呼吸一窒,她全都明白了。 “他给你了多少钱?” 领队伸手比了个数,“五万。美金。” 这是赌上她所有积蓄也无法支付的价码。 这一瞬间,宋瑾瑜觉得自己很可笑。她自负的以为,经过昨晚,他不会抛下她一个人走。 林晞语说的没有错。女人都痴心妄想,总会坐大,无论开头是一夜之欢,或是同居,或是逢场作兴,到最后都希望更进一步…… 她又比林晞语还要傻,因为他甚至连像样的承诺也没有给过她。 所谓的浪漫,也不过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