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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二章 蜡笔小新他爹

    秦淮茹一听这话,心中有些黯然。



    但也不得不承认,贾张氏说的没错。



    贾张氏接道:“傻柱人好实在,对待棒梗、小当、槐花也都不错,但他能给的实在太少了。反而杜飞那小子又贼又狠,对待咱家孩子也未必有几分真心,但他手里的东西比傻柱多太多了,随便指头缝里漏出一点,都够咱家棒梗受用的。”



    秦淮茹看着贾张氏,仿佛第一次认识这个婆婆。



    原先院里人都说,三大爷精明能算计,但跟她婆婆一比,简直得被甩出一条街去。



    原先傻柱不止一次说,世界上最聪明的就是寡妇,她还说傻柱胡说八道。



    现在一看,这话真没说错!



    秦淮茹正想着,贾张氏忽然往她面前一伸手,把她弄的一愣:“妈,您干啥?”



    贾张氏理所当然道:“钱呢~我看你回来都拉拉胯了,杜飞那小子就没啥表示?”



    秦淮茹撇撇嘴,心说还真让杜飞猜着了,依依不舍把兜里的‘锦囊妙计’掏出来。



    其实,所谓的锦囊妙计,就是两张五元的票子。



    秦淮茹抽出一张递给贾张氏道:“小杜说,这是堵您嘴的,剩下这五块是给我零花的,以后每个月都有。”



    贾张氏眼睛一亮:“一个月十块钱呀!这小子还真舍得。”



    秦淮茹轻哼一声,心说:“这算什么~”



    刚才杜飞给她拿钱的时候,她亲眼看见,那盒子里头,除了一厚摞票子,还有十来根黄澄澄的小黄鱼



    秦淮茹在厂里唠嗑听人说过,这种小黄鱼一根就值二三百块钱。



    还有不少现大洋,哐啷哐啷的。



    现在算算,那盒子里,金条、银元、现金,加起来怕得有三千多块钱!



    而杜飞拿出来放回去都没背着她,这让秦淮茹心里甜滋滋的,觉着是杜飞的信任。



    却不知道,那些东西其实都放在杜飞的随身空间里,根本不是从柜子里拿出来的。



    与此同时,在杜飞家



    刚疯狂输出了一个多小时,杜飞这货却感觉神清气爽。



    该说不说,秦淮茹不愧是天生媚骨。



    一身锦缎似的肌肤,皮下的肥肉厚薄得宜,骨节也没有突兀的感觉,无一处不是软的。



    非仅如此,那声音和眼神,就跟春药似的。



    “这娘们儿!还真是销魂蚀骨。”杜飞心里感慨:“难怪当初贾东旭早早死了,家里有这样一个妖精,啥样男人受得了!晚上精力都被榨干了,白天上班恍恍惚惚,不出事才怪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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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过贾东旭死时候,好像秦淮茹还怀着槐花。



    “哼,这贾东旭,连孕妇都不放过!”杜飞一边恶意揣测,一边开始琢磨晚上吃点啥。



    刚才体力消耗不少,非得好好补充补充。



    唯一美中不足,就是他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,洗衣服能直接用随身空间解决,但在家里做饭,还得自个动手。



    好在随身空间里还有现成的,从小食堂拿来的两合面的大馒头。



    拿冻豆腐熬的白菜汤,又炒了个大葱鸡蛋,一汤一菜,唏哩呼噜,就吃了一个饱。



    把碗丢进厨房,杜飞也懒得去洗,索性明儿再说。



    这时外边天已经黑了,寒风刮着电线,一阵阵,呜呜的,跟鬼哭狼嚎似的。



    外边虽然没下雪,却因为从西伯利亚来的寒潮,气温大幅下降。



    就连小乌这货,晚上都没出去瞎逛,跟没骨头似的趴在收音机上懒洋洋的打瞌睡。



    杜飞刚吃完饭,半躺在罗汉床上,百无聊赖地听着收音机。



    这几天连着看《三国演义》已经看到刘备失徐州,三兄弟失散,投奔曹操。



    对于看惯了后世那种快节奏的网络小说,让杜飞再来看三国这种演义小说,实在是提不起兴致,又因为早知道剧情,只能看看停停。



    今天就是这种情况。



    到了疲惫期,懒得去翻三国,忽然想起今天从魏三爷那拿回来的一箱子书里,还有一套明代版本的《金瓶梅》,正好拿出来观摩学习。



    有了点子,杜飞兴致高涨,立即把那口樟木箱子从随身空间取出来。



    “哗啦,咔嚓!”



    拿钥匙打开箱子上的小铜锁,掀开箱盖子。



    最上边就是那套明崇祯年间的《金瓶梅词话》。



    现在一说起来,都是四大名著。



    其实在过去,还有‘六大名著’或者‘四大奇书’的说法。



    在这其中就包括《金瓶梅》。



    有人把它抬的很高,有人把他贬得很低。



    有人看见情色,有人看见人性,也有人看见了明代的风土人情社会面貌。



    反正在此之前,杜飞也只闻其名,看过其中一两折,并没真格通篇读过。



    杜飞伸手去拿出来。



    一共三个蓝色的书盒,每盒装八册。



    然而,就在杜飞拿出这些书,摆放在床桌上,准备打开书盒,却忽然“咦”了一声!



    在最左边的书盒下面,放着一个看起来十分高档的,包着棕色牛皮的日记本。



    如果只是普通的日记本,也不会让杜飞大惊小怪。



    但在这个日记本的封面一侧,竟然用汉字写着‘野原广志’的名字。



    这特么不是蜡笔小新他爹嘛!



    被这个名字勾起兴趣,杜飞索性不急着看金瓶梅了。



    把书盒放到一边,伸手拿起这个日记本翻开。



    扉页上用日文龙飞凤舞的写着一句寄语。



    杜飞也看不懂,继续往后翻。



    翻到第二页,就是第一篇日记。



    1937年10月18号,月曜日,天气晴……



    这一天,名叫野原广志的,来自四国岛爱媛县的医科大学毕业生,第一次以侵略者的身份踏上了中国的土地。



    侵略者,这并不是杜飞说的,而是日记本上,野原广志自己写的。



    野原广志的日记里有一大半使用的是汉子,其中就有‘侵略者’三个字。



    杜飞现在无法理解,这个日本人是以什么心态,来称自己为侵略者的,应该是不大正常的。



    毕竟,正经人,谁写日记呀!反正杜飞不写。



    简单的记述,大量的汉字,再加上一些揣摩,让杜飞勉强能看懂。



    这让他觉得还挺有兴趣。



    时隔近三十年,在1965年看一个日本鬼子,在1937年写的日记,恍惚间仿佛再次穿越时空,回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