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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者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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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三章 拒执犯罪(三)
廖文昌拒执案的侦查就这么结束了。
以目前的证据,只能认定廖文昌在执行阶段以310万元的价格转手了齐江市的那套复式房,并从中赚取了200万元的差价,但那310万元的钱款已经去向不明。
廖文昌也承认转手房产的事,但他说,他除了作为永昌公司的借款担保人,还有其他债务,而那310万元的钱款正是拿
《执行者说》第一百二十三章 拒执犯罪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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